《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和立项管理办法》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装配式建筑产业网】
目的地搜索 用户中心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和立项管理办法》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2024-05-22  来源:装配式建筑产业网  阅读:

【装配式建筑产业网 讯】为进一步完善对外承包工程管理,促进对外承包工程高质量发展,根据《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6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等相关法规,2024年05月17日,商务部发布《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和立项管理办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商办合函〔2017〕455号)同时废止。
据商务部统计,2013—2023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2.6万亿美元,完成营业额1.7万亿美元,对带动产品技术服务“走出去”、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我与相关国家互利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该《管理办法》共7章、49条,涉及一般项目备案管理、特定项目立项批准、项目信息及时报告、实行业务分级管理、加强促进和监管等主要内容,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简化程序,在线办理。《管理办法》规定,企业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系统登记企业信息,办理工程项目备案立项,报告项目后续开展情况。企业办理相关业务时均可在线提交相关材料,在线打印备案回执、立项回执。
二是明确时效,提供便利。《管理办法》规定,对办理一般项目备案的,企业应在对外投标议标前或签约前在线填写备案表。商务主管部门受理企业备案表后,企业可于3个工作日内打印备案回执。企业对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是分类管理,防范风险。《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办理一般项目备案应提交备案表。企业办理特定项目立项应提交立项表,并根据不同类型的特定项目,相应提交使(领)馆意见、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项目安保方案和应急预案等材料。对合同额10亿美元以上的项目,在办理备案立项时,由商务部会同相关单位先开展会商,评估项目风险。
四是处罚违规,规范秩序。《管理办法》规定,对未按规定办理一般项目备案、特定项目立项,以及未按规定报告项目信息等情形,商务主管部门可对企业或其主要负责人处以警告、通报批评、一定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商务主管部门鼓励和支持行业组织加强行业协调自律,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声明:以上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热词搜索:对外承包 工程项目

上一篇:发力数字基数设施!中建安装这座海外超大规模数据中心澎湃脉动
下一篇:中建设计研究院与中国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开展会谈交流

装配式建筑产业网•建筑工业化智慧之窗
新闻热线:010-63381153
投稿邮箱:cnpbi20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