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注1:仅首次申请核准的机构需刻章检测机构资质专用章,资质增项无需重复刻章,刻章事宜请阅读《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停止统一刻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专用印章的通知》(http://zjt.shandong.gov.cn/art/2018/9/26/art_102898_8871845.html);
注2:如发现资质证书或本附件信息存在遗漏缺失或其他错误,请及时联系0531-82093293.
注3:资质证书将按照企业申报时预留方式邮寄或由企业自取。仅限申报过程中选择自取的企业,自取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站前路9号1号楼四楼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投资建设类J20号窗口,自取前应联系窗口电话0531-68966221。
注4:取得见证取样检测资质的机构应仔细阅读《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见证取样检测专用印章样式的通知》(http://zjt.shandong.gov.cn/art/2022/1/14/art_102884_10302596.html?xxgkhide=1),如有问题请咨询通知联系人
注5:企业可于公布后登陆爱山东APP领取电子证书,具体路径为“爱山东-我的-立即申领更多证照(全部证照-证照申领)-侧滑栏选择住建-选择添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