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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装配式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发布起草说明
2022-05-31  来源:装配式建筑产业网  阅读:

【装配式建筑产业网 讯】为推进海南省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规范装配式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5月25日,海南省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征求《海南省装配式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一、起草背景
发展装配式建筑是海南推动建筑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也是海南碳达峰和碳中和的重要支撑工作之一。日前,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到2022年,新开工的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为60%;到2025年,新开工的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大于80%。大力推广装配式内装修。推动装配式建造技术从房屋建筑工程向市政工程的拓展应用。装配式建产业链基本形成”的目标要求。而工程总承包的建设模式是与装配式建筑契合度最高的建设模式。为规范我省装配式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我厅起草了《海南省装配式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2022版)》(征求意见稿)。《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在国家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按照“以问题为导向,以方法为引领”的工作思路,结合了国家和兄弟省份各类关于推进工程总承包模式的相关文件和合同示范文本,并邀请省级代建平台单位、在琼大型施工企业、设计院、构件生产企业及全过程咨询单位共同研究编制而成。
二、主要特点
(一)《示范文本》提出的装配式项目工程总承包模式是在传统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基础上增加装配式部品部件生产环节,以实现从研发设计到生产、到构件运输、到装配施工的全流程贯通。通用合同条件中增加了承包人对装配式部品部件生产的生产计划和质量管控要求。
(二)《示范文本》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通用合同条件中明确了费用使用情况管理条款,包括付款计划、工程进度报告、工程变更核准等内容。
(三)为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的应用,《示范文本》提出:“承包人负责建立使用统一的建筑信息模型,相关费用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其他”项目中”。
(四)《示范文本》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的责任,提出:“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对联合体各成员的工作进行必要的协调与管理,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联系,并接收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联合体各成员分工承担的工作内容必须与适用法律规定的该成员的资质资格相适应,并应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且不应根据其就承包工作的分工而减免对发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同时赋予联合体牵头人费用支付的权利,提出:“联合体各方合同价款由联合体牵头人向发包人提出付款申请并负责办理相关资金审批手续。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支付至联合体牵头人,再由联合体牵头人支付至联合体各方”。
(五)《示范文本》根据工程总承包仅有项目清单和价格清单而无工程量清单,无法按照现行要求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特点,要求:“合同双方应在合同专用条件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及支付的具体要求”。
(六)《示范文本》按照《海南省工程建设领域施工过程结算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过程结算的要求。
(七)根据工程总承包总价包干的特点,提出:“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在过程结算和竣工结算审核时,仅对符合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变更及调整部分进行审核,对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的固定总价包干部分不再另行审核。”
(八)根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一体化实施的特点,细化了附件中联合体协议的内容,明确了联合体各方的责任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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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海南省装配式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2022版)》(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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