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强调各试点项目要围绕项目建设全流程质量安全管理,搭建支撑项目现场信息化管理系统和企业智能化管控平台,实现“人、机、料、法、环”等方面数字化管理、信息互通,降低人工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要及时梳理试点任务进展,认真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和阶段性成果,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将工作阶段进展情况报送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智慧工地建设试点项目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试点典型经验,适时召开观摩交流会,通过现场观摩体验、邀请行业专家交流点评等方式,进一步推动房建市政工程智慧建造,提升施工质量管控与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水平,助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请各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于2022年12月20日和2023年6月30日前将试点有关情况汇总报送福建省住建厅工程处。
附件: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试点项目名单(第一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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