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检查情况
三季度预拌混凝土专项检查共计检查53家次,检查内容包括预拌混凝土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原材料管理、配合比设计、试验管理、生产管理、生产设备、疫情防控情况等方面,共计检查1311项次,合格率为97.4%。其中不合格项主要集中在生产管理、试验管理、原材料质量管理方面。(具体见图1)。
在现场执法检查的同时对预拌混凝土试块(拌合物)、原材料质量情况进行了监督抽测,共计抽测混凝土试块(拌合物)113组,抗压强度均达到设计强度的100%;原材料抽检52组,包括水泥7组,粉煤灰12组、砂石13组、矿粉12组、外加剂8组,其中2组砂石不合格,原材料合格率为96.1%。
具体到企业来看,北京都市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高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搅拌站有限公司、北京顺兴隆混凝土有限公司等企业检查情况较好,监督评估分数靠前;北京中冀华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胜利混凝土建材有限公司等企业出现问题较多,监督评估分数靠后。
二、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季度监督执法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集中在原材料质量管理、配合比设计、试验管理和生产管理方面,具体有:
1.原材料质量管理方面:原材料标识不清,砂石存在混仓现象等;
2.配合比设计方面:配合比试配记录计算不合理,试配强度不满足要求等;
3.试验管理方面:缺少试验人员社保信息,试验仪器、设备故障,试验记录不完整、不准确,缺少水泥、矿粉试条等;
4.生产管理方面:生产配合比调整不规范,剩退灰处理记录不规范,生产视频影像中断或未留存,现场试块抗压强度不足115%,原材料计量超偏差等。
(二)对北京中冀华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规行为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在三季度监督执法检查中,我委发现北京中冀华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人员、试验、生产等方面均存在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监督执法人员立即处理,对该企业进行责令改正,责令其停止试验业务,不得对外供应预拌混凝土,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记分处理。同时发布了《关于北京中冀华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京建发〔2020〕259号)。
(三)行政处罚情况
根据三季度监督执法检查情况,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具体包括:对发现的北京浩然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燕建恒远混凝土有限公司使用检验不合格原材料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对北京高强亿圆混凝土有限公司未按配合比生产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对北京易成混凝土有限公司供应未经验收混凝土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对北京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未按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针对发现的上述其它问题,已要求相关企业限期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本季度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预拌混凝土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生产质量管理,做好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并提前制定各项工作预案,确保发现问题后能够及时处理,降低质量风险。同时,根据专项检查情况,各企业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一)加强原材料质量控制,严格区分天然砂和机制砂
目前全市使用机制砂、混合砂的比例逐渐上升,各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对原材料进行进场检验,并按原材料种类分类抽检,加强原材料质量控制,确保原材料质量合格。同时要严格按照规范存放原材料,及时更新标识信息,避免发生混仓等现象,对质量明显不合格的原材料应就地封存,禁止在料仓随意堆放,做到严进场、严使用。
(二)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做好冬施期间生产管理
各企业要严格控制生产过程,落实相关规范要求,严格按照配合比通知单进行生产,严禁未经授权私自调整配合比、私自混用原材料等行为,确保生产质量底线。要加强冬施期间生产管理,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冬施生产。
(三)加强生产过程、出厂检验视频资料管理,规范试块制作流程
三季度监督执法检查发现部分企业仍存在留存影像资料不完整、不清晰,部分时间段内视频缺失等现象,各企业要建立完善的视频资料管理制度,确保留存视频完整、清晰,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视频缺失应及时记录原因,做好相关资料留存,确保生产过程可追溯。此外,各企业要进一步规范试块制作、出厂检验等环节流程,加强试验人员培训,做好内部质量控制,提高质量意识,严禁制作或存放空白试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