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
暂行办法》等三项管理办法和规定政策解读材料
问题一:起草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等三项办法和规定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是党和国家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赋予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2018年9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18〕85号)明确,“将公安部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12月中央编办发文明确,“住房城乡建设部编制调整要重点做好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工作”。2019年3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建科函〔2019〕52号)明确,“移交承接的范围为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承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 。
2019年4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后,原《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及相关规定已不能适应当前工作需要,全区各市、县(市、区)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缺少统一的要求、流程和依据,迫切需要在新消防法的制度框架下,通过制定本办法来确保相关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和有效性,强化各方主体责任,明确工作方式、办事程序和运行机制,明晰监督管理责任和制约机制。
问题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等三项办法和规定的意见采纳情况。
答:为指导全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更好地履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2019年7-11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成员管理办法》。起草过程中,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重点参考住房城乡建设部即将出台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规定》,借鉴浙江、福建、江西、河北等省工作经验,综合考虑相关单位的合理性需求,并邀请消防技术专家和企业代表进行座谈和讨论,组织开展调研工作,广泛征集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市县、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各处室和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及社会各界意见。其中: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共收集到意见建议98条,其中采纳或部分采纳53条,不采纳45条,采纳率为54.08%。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共收集到意见建议42条,其中采纳或部分采纳28条,不采纳14条,采纳率为66.67%。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成员管理办法》共收集到意见建议25条,其中采纳或部分采纳17条,不采纳8条,采纳率为68%。
问题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等三项办法和规定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等三项办法和规定以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目标,旨在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内容和程序,健全消防检测机构监督管理机制,解决消防专业技术力量不足问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目标任务:一是明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工程分类。将具有一定建筑规模或使用性质、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建设工程定义为特殊建设工程;除此之外的建设工程定义为其他建设工程。二是强调有关单位的质量责任。本办法规定了建设工程消防涉及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建设工程消防质量责任,强调了市场主体责任。三是严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制度。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在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四是细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管理。特殊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竣工后未经备案或者备案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目标任务:一是实施诚信管理。指导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通过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开展检测业务。二是放开资质要求。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即可开展工作。三是强化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一步引导行业自律、规范行业从业人员行为、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对相关机构和人员从业行为的监督抽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成员管理办法》的目标任务:一是明确受聘专家的入库条件。主要从专家的职业品德、专业素养、技术背景、工作经历、实践经验、职称或执业资格、社会影响力和年龄等方面择优聘任;二是明确使用范围。各地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均可在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管理平台抽取专家库成员协助开展工作;三是明确服务范围。专家库成员将为我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评审论证、应急处置、事故调查等活动提供技术支撑。
问题四:《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等三项办法和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共有6章46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建设工程消防工作管理范围;二是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的办理流程、时限和材料;三是其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要求和备案抽查的办理流程、时限和材料;四是明确各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应承担的部门职责和工作责任;五是建立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抽查机制,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共有14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机构定义和范围;二是明确建设工程检测机构实施诚信管理;三是明确对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机构的工作要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成员管理办法》共有20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成员的工作原则和范围;二是专家库成员聘任条件、期限、职责和相关义务;三是自治区专家库涉及的服务内容。
问题五:《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等三项办法和规定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答:《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等三项办法和规定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一是实施属地化管理原则。本办法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和相关规定,明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依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抽查。
二是从严把控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申请。特殊消防设计是指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拟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或需使用国际标准的情况。一直以来,特殊消防设计的专家评审机制,在解决实际建设工程需要与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存在矛盾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如果超范围使用专家评审来规避国家标准规定,放宽对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要求,势必会造成先天性火灾隐患。因此,本办法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标准要求,严禁通过专家评审规避执行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降低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条件。
三是充分发挥信息化和诚信管理作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运用互联网技术等信息化手段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抽查,开展消防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和消防专家库成员管理工作,杜绝线下审批,确保全过程留痕,建立健全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问题六:《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等三项办法和规定有哪些惠民举措?
答:《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等三项办法和规定的惠民举措有:
一是通过应用信息化系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由原来20个工作日办结缩短为7个工作日办结,消防验收备案抽查检查由原来20个工作日办结缩短为15个工作日办结,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是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管理平台及广西建设工程检测监管信息系统均免费向企业开放,企业信息录入和人员信息核验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优化了流程,降低了企业负担。
三是建立消防技术专家库,无偿提供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使用,有效缓解各地普遍存在专业人员不足和技术力量有限等压力。
问题七:《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等三项办法和规定有哪些特色和亮点?
答:《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等三项办法和规定具有以下特色和亮点:
一是坚持全面承接与监管有机融合。为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和有效性,结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监管特点,对原有的工作模式予以优化,充分利用现有的建设工程监管力量,将消防监管与建设工程监管工作有机融合。
二是坚持改革创新与依法依规相统一。坚持法治思维,严格按照《消防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上位法进行规定。同时,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部署,在办法中精简证明事项、缩短审批时间,充分发挥法治引导和保障改革的作用。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大,且工作技术要求高、难度大。本办法着力解决调研中发现的实际问题,增强可操作性,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依托政务数据“聚通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管理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可以与消防救援机构共享建筑总平面图、建筑平面、消防设施系统图等与消防安全检查和灭火救援有关的图纸、资料,以及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结果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