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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量核证︱北京市两个供热系统改造项目通过复核,符合节能量奖励资金拨付条件
2021-08-23  来源:装配式建筑产业网  阅读:


【装配式建筑产业网 讯】近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北京市用能单位节能技改工程2021年第六批(总第二十九批)节能量奖励资金项目公示的通知》。《通知》显示,北京北燃供热有限公司丰台分公司技改项目、中房能源智慧平台建设改造项目已通过前期审核流程,并通过北京节能量核证方法学平台对适用的改造内容节能量进行了复核,符合节能量奖励资金拨付条件。


 
北京北燃供热有限公司丰台分公司技改项目
 
项目改造内容为对供热二次循环水系统及锅炉控制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属于供热系统节能改造项目。项目地点位于丰台区万源南路。具体改造内容为对锅炉房及12个换热站进行分布式二级泵改造,通过变频调节降低一次网循环主泵实际运行功率,降低水泵电耗。对锅炉房及换热站实施自控系统改造,将生产数据上传至监控中心,实现统一调度,并新增加气候补偿系统,根据室外温度控制和调节供水温度,实现按需供热,达到节能目的。该项目通过节能技改可实现年节能量443吨标准煤。
 
中房能源智慧平台建设改造项目
 
项目改造内容为对锅炉房进行智能化改造,属于供热系统改造项目。项目地点位于东城区安德路、海淀区银泉路双全堡、海淀区北太平路、海淀区马连湾街道。具体改造内容为对锅炉房配置温度、压力采集装置及传输模块,并加装控制系统,根据室外天气条件实时调控供暖温度,实现按需供热,达到节能目的。该项目通过节能技改可实现年节能量218吨标准煤。


延伸阅读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本市鼓励用能单位强化节能管理,实施节能技术改造,优化用能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第五十六条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安排节能专项资金,支持节能技术研究开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示范与推广、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节能技术改造、节能宣传培训、信息服务和表彰奖励等。

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为深入挖掘用能单位节能潜力,强化工程、技术对节能工作的支持作用,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全市范围内推动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工程,对于北京市工业、交通、建筑、服务行业等领域对现有生产工艺和设备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并且能产生一定节能量的项目进行奖励。节能量经第三方机构复核通过后,奖励的标准是:工业类项目,每形成1吨标准煤/年的节能量,奖励600元;非工业类项目,每形成1吨标准煤/年的节能量,奖励800元。同时,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过开展市区联合评审、实施线上审核、组织“云培训会”等方式,提高企业申报便利度,提升用能单位开展节能改造积极性,增加项目储备,加快拨付资金,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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