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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布2022年建筑起重机械市级安全执法抽查情况
2023-01-29  来源:装配式建筑产业网  阅读:

【装配式建筑产业网 讯】为进一步贯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9〕7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大检查的通知》(京建发〔2022〕348号)等规章文件要求,促进工程建设各方增强安全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22年3-11月组织开展了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执法抽查工作,抽查情况如下:
一、抽查总体情况
2022年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随机抽取建筑起重机械360台(其中塔式起重机202台、施工升降机158台),涉及49项工程、70家产权单位、48家拆装单位。经实体检测整机合格284台,合格率为78.89%,其中塔式起重机合格156台,合格率77.23%;施工升降机合格128台,合格率81.01%。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要求责任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对76台整机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责令停机整改,经专业检测机构复检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26家责任单位(其中施工总承包单位5家,监理单位2家,拆装单位1家,产权单位18家)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理。
二、建筑起重机械检测关键类不合格项目情况
(一)2022年塔式起重机抽检关键类不合格项目排序
从抽查不合格塔式起重机的关键类项目来看,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17台塔式起重机存在塔式起重机之间相互干涉的问题;二是15台塔式起重机存在结构连接焊缝开裂、螺栓松动的问题;三是7台塔式起重机存在垂直度超标的问题;四是6台塔式起重机存在起重力矩限制器失效的问题;五是3台塔式起重机钢丝绳存在断丝超标的问题。
(二)2022年施工升降机抽检关键类不合格项目排序
从抽查不合格施工升降机的关键类项目来看,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7台施工升降机存在未按要求设置首层上料口防护棚的问题;二是6台施工升降机存在标准节腹杆开裂等问题;三是5台施工升降机存在附墙架缺少斜撑杆等问题;四是4台施工升降机存在首层围栏门电气联锁开关失效的问题;五是3台施工升降机存在吊笼门机械锁失效的问题。
三、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对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审核把关不严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承包施工、北京中科国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智飞绿竹新型病毒疫苗和工程疫苗产业化基地项目,存在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无证上岗作业的违规行为。
(二)未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
1.拆装单位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进行安装作业。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北京润合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为朝阳区东坝七棵树定向安置房项目安装登记编号为京TZ-S46890的施工升降机时,未严格按照施工升降机安装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进行安装,最上一道附墙架缺少斜撑杆,不符合该施工升降机专项施工方案附图“应安装斜撑杆”的要求。
2.使用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危大工程验收。北京鼎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朝阳区东坝七棵树定向安置房项目使用的登记编号为京TZ-S46890的施工升降机,在二次接高并安装3道附墙架后,使用单位北京鼎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组织对起重机械安装工程进行验收。
3.监理单位未监督安装单位执行专项施工方案。北京旭日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朝阳区东坝七棵树定向安置房项目,监理单位未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三)产权单位未按规定对起重机械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
1.北京日顺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北京庆发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北京全正通机械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诚天晟商贸有限公司为朝阳区东坝七棵树定向安置房项目分别提供的3台施工升降机、1台塔式起重机(登记编号分别为京FS-S48884、京DX-S56904、京TZ-S46892、京HR-T53303),经检测整机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极限开关失效;二是围栏门电气联锁开关失效;三是吊笼笼顶翻板门电气联锁开关失效;四是标准节齿条固定螺栓多处松动;五是标准节主肢部分塑性变形;六是附着装置环梁抱框未与塔身撑顶收紧;七是钢丝绳防脱槽装置失效。
2.北京华浩鼎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为门头沟站货场铁路职工住房项目提供的4台施工升降机(登记编号分别为京DX-S65043、京DX-S65040、京DX-S65532、京DX-S65046),经检测整机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急停开关失效;二是极限开关失效;三是垂直度超标;四是传动板与吊笼连接销轴止挡装置失效。
3.北京中北华宇建筑机械租赁站为顺义区仁和镇临河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B片区SY00-0007-6072、6073、6075、6076、6078地块二类居住用地、托幼用地项目提供的3台施工升降机(登记编号分别为京SY-S63389、京SY-S63393、京SY-S63392),经检测整机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外笼门机械锁失效;二是附墙架连接螺栓无螺母紧固;三是吊笼门框外缘与登机平台边缘间距大于5厘米。
4.北京浩瀚鸿达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为通州区马驹桥镇国家环保产业园区YZ00-0703-6004、6005、6006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提供的3台施工升降机(登记编号分别为京MT-S57701、京MT-S63191、京MT-S63190),经检测整机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外笼门机械锁失效;二是首层上料口上方未设置防护棚;三是吊笼地面防护围栏的高度小于1.8米。
5.天津力拓得科技有限公司为通州区宋庄镇疃里村集体租赁住房项目提供的3台塔式起重机(登记编号分别为3124-019111、3124-019221、3124-017666),经检测整机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钢丝绳防脱槽装置缺失;二是起重臂未按照说明书要求安装阻风板;三是钢丝绳在卷筒上排列不整齐;四是基础积水。
6.河北治平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为丰台区长辛店镇张家坟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提供的3台塔式起重机(登记编号分别为冀FJ-T02878、冀FJ-T02872、冀FJ-T03044),经检测整机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卷扬钢丝绳存在断股现象;二是垂直度超标;三是变幅钢丝绳卷筒固定螺栓松动;四是基础积水。
7.北京天润新安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北京豪联宝顺建筑机械有限公司为北京市密云区穆家峪镇刘林池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分别提供的2台施工升降机(登记编号为京MY-S48889、京FT-S51377),经检测整机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垂直度超标;二是传动板处靠背轮安全挡块缺失;三是围栏门电气联锁开关失效。
8.北京明阳嘉业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为密云新北路29号院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的2台塔式起重机(登记编号分别为京MY-T49086、京MY-T42937),经检测整机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起重臂上弦固定销轴止挡板缺失;二是垂直度超标;三是回转平台固定螺栓未紧固;四是操作手柄防磕碰开关失效。
9.北京京隆源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为临空经济区线性工程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三标段)提供的2台塔式起重机(登记编号分别为京CP-T50317、京CP-T39907),经检测整机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起重臂固定销轴间隙大;二是主卷扬机制动轮有油污;三是塔机自由高度超标。
10.北京合盛宏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为双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农民回迁安置房(四期)项目提供的1台塔式起重机(登记编号为京FT-T56590),经检测整机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回转支承焊缝开裂;二是螺栓防松装置失效;三是相序保护器失效。
针对检查发现的上述安全问题,执法人员已责令责任单位立即整改,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依法对责任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
(一)高度重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牢记安全生产没有“万无一失”,只有“一失万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起重机械安全动态管理,认真分析本单位、本项目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制定管控措施,扎实做好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关键节点管控
一是强化设备源头管控。产权单位要从源头抓起,严格控制购置设备质量,杜绝设备挂靠行为;要配齐配强专业人员,认真及时做好维修保养及月检工作,确保所提供的设备性能优良、安全可靠。二是强化安拆过程管控。安拆单位要按规定办理安装(包括顶升、锚固)和拆卸告知手续,严格按照本市关于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和论证程序,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施工作业。三是强化使用过程管控。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严格审核把关,认真核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人证相符情况、安拆单位执行方案情况等,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制止。四是强化极端天气应对。各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及时传达各类预警信息,严禁在极端天气下进行吊装、塔吊顶升拆除、室外露天悬空登高等危险作业。
(三)抓好建筑起重机械执法检查
建筑起重机械作为建设工程事故发生的高风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较大。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抓好建筑起重机械执法检查工作,一是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的监管力度,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的,应责令企业立即改正,重大隐患排除前,应责令企业停工改正,存在重大隐患的设备要停止使用,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进行严肃处理。二是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综合风险分级管控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2〕252号)要求,结合工程综合风险等级,开展差别化监督检查。三是继续鼓励各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建筑起重机械监督执法抽查中引入第三方委托抽检,实现市区住建部门购买技术服务全覆盖;鼓励各集团公司通过购买技术服务方式充实专业技术力量,履行设备检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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