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加装电梯工作的群众呼声很高,我县人大和政协在“两会”上非常关心此项民生工程,我县也将此项民生工程纳入为民办实事的年度考核中。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于2020年5月28日出台了《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3部门关于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试行)》(台建〔2020〕40号)文件。政策基本程序是,以幢为单位提出申请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本幢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涉及到利害关系业主的,还应当征求利害关系业主意见,委托设计单位初步完成设计后报属地乡镇(街道)公示10日,我局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踏联审即可开工建设。
此项政策有以下几方面特点,一是主动服务,主动提供申请人的建筑原设计图纸,主动介入下沉服务指导;二是时间节点紧扣,在属地确定申请后我局组织相关部门在2个工作日进行现场踏勘;三是简化内容,取消造价和图审;四是加大财政补贴,对负面清单外的且已通过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使用登记的,加装电梯给于地上部分补助20万元/台,地下管线最多补贴5万元。
政策出台后,我局通过网站、仙居发布、FM101、微信群、钉钉群、电视采访等诸多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同时,我们还建立了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联动机制,涉及相关的均提供具体经办人相关信息,解决办事难的问题。
自5月份以来,我们共收到20个左右单元业主的申请或意向申请,其中锦绣明珠小区我们同相关部门和业主委员会开展过两次现场踏勘,现场服务指导。截止目前,我单位现场踏勘开展过十几次,牵头多部门联合踏勘并通过方案联审的有4个小区的5个单元、即5台电梯,分别是桂花香居、紫桂花园、锦绣明珠、玫瑰城,其中2台已开工建设的前期管线迁移阶段。按照台州市方案通过评定我县已完成考核任务83.33%,完成率全市排名前三。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两个方面”,一是继续加大宣传,积极下沉服务指导,有效协调相关部门,更快完成既定目标,二是指导和督促项目建设进度,早日运行实现真正意义的惠民。